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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收益不公开?亚运城业主告赢了物业!

2023-05-30 01:11:44来源:楼市前线

从电梯广告、公共区域场地出租再到快递柜、售水机管理……小区这些五花八门的收益到底归谁所有?收支的明细又会不会永远都是一笔糊涂账?

近日,广州番禺一名业主将小区物业告上法庭,要求公开数年来小区公共收益明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并且,该业主的诉求在5月17日得到了番禺区人民法院的支持,告赢了物管公司。

业主把物业给告了

不知道各位业主对自己小区的公共收益是否了解?小区是否有定期公开明细?

最近番禺小区业主梁某,就因为对物管公司没公开小区公共部位、共有设施经营,收取停车费、广告费、场地费等公共收益情况,拿起了法律武器。

△图片来源:摄图网

作为原告,这位业主的主要诉讼要求就是物管公司向全体业主公示自2019年1月1日至本案判决生效之日止,期间小区公共部分的收益明细。

具体包括:小区公共路面及地下室共有部位停车费,小区电梯、大堂、进出口道闸等公共区域和场所发布广告的收益,公共区域场地出租费(包括小区游泳池、公共场地摆摊设点费、小区快递柜、售水机等公共部位出租租金)等。

法院:这些明细需向业主公开!

而诉讼的焦点则在于,梁某是否能代表全体业主要求物业公布明细,还有物管公司是否有公布过各项明细这一事实。

物管公司表示,除了公共停车费以外,其余收益明细已定期在小区出入口公告栏张贴公共收支报表进行了公示。

△图片来源:广州日报

并且,其认为业主梁某未获得全体业主授权提起诉讼,主张将相关资料向全体业主公示缺乏依据,应当驳回。

此外,虽然梁某是在2016年2月24日购得亚运城天誉小区房产,但却是在2020年6月24日登记为天誉小区房屋产权人,故只能查看2020年6月24日起的公共收益情况。

最终,经过法裁决,5月17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物业公司广州利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应在10日内提供亚运城天誉小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小区电梯、大堂、进出口闸等公共区域发布广告,公共区域场地出租(包括游泳池、摆摊设点、快递柜、售水机等)等收益情况所设计的合同、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予业主梁XX查阅、复制。

驳回业主梁XX其余诉讼要求,办案受理费100元由广州利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这场因以小区公共收益明细的纠纷,终于以业主胜诉的方式告赢了!

法律知多D

其实近年来,因小区公共收益引发的矛盾屡见不鲜。很多小区,小区公共收益仍是一笔糊涂账。

△图片来源:长春日报

要知道,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范围包括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公共区域的广告费;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公共区域设立摊位的租金收益以及其他利用共有部分经营产生的收益等。

但从本次法院的判决也可以看出,法院对业主知情权的支持。

△图片来源:摄图网

根据《民法典》规定,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所得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小区的公共收益分配可以由全体业主共同约定。

物业服务公司应严格依照服务合同开展服务、经营、分配收益,与小区业主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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